引言
自人类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中脱离出来之后,为了规范人们的行为,稳固自己的统治,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则,谓之"法"。然而,这"法"的体现,在不同时期都有不同的内涵,由于政治环境,人民生活水平,国家的指导思想的不同,各朝代的法治思想及规律都不同,其中,唐朝作为历史上一个文化,经济,政治都高度繁荣的时代,其法律的制定不仅对当时那个时代起到了约束管制作用,而且对于我们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唐朝法律的形成过程及内涵。
唐朝之前法律条件及法律儒家化的背景
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到西夏,商周,以及后来秦朝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化,在历史上,治国的思想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经过历史的演变,到了唐朝,在唐太宗的推行下,新儒学的思想广泛流传开来,唐朝社会也随之繁荣富强起来。
(1) 社会背景
经济实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我们国家历史上主要以农耕经济为主,商品化经济在后期才发展起来,对于当时的市场经济情况,统治者采取的是进行一定程度的鼓励但与此同时也非常注意商业的过度发展,所以,寻求一种适合于国情的治国思想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古代的伦理制度从周朝就已经开始,在那时,就形成了一种阶级制度,士农工商,大宗小宗,在那时的周朝就已经有所体现,在经历后来的"百家争鸣",以及不同思想的争论时期,法家的法治社会,规范了社会秩序的同时也因滥用刑罚,不近人情被弃用,道家的"无为而治"保留了人性化的同时但也因缺少力度而不适用于治国。
儒家思想作为治国思想及法律条件的儒家化最终的确立,是儒家思想在官吏的选拔及人才的培养上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当时唐朝在汉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改革后,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儒家思想在唐朝社会逐渐成为主流思想,当时官吏的审核任用,大部分考察的都是儒家经典,这极大地推动了儒家思想的发展。
从周朝开始,统治者就设立了"天赋神权"的思想,主要表示为为人民划分一定的阶级,以天子为最高阶级,并宣称:"天子的权利都是神所赋予的,任何人不得僭越,不得越级"。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思想逐渐发展,周天子的思想渐渐被抛弃,在这个时期,各家持有各家的观点在诸子百家中提倡仁政的事,我国的哲学思想在这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秦朝时期,韩非子的法家变法,正式将法家思想确立为秦朝的治国基础,然而,法家思想的严苛,也为后来秦王朝的倾覆埋下了祸根。自秦朝倾覆后,汉朝统治者吸取了教训,当时社会人民也急需休养生息,所以当时的统治者主要采取了道家老子的思想,推行"无为而治",这确实是汉朝社会得到了一定的发展,然而到后来,由于思想的松弛性,汉朝后期王莽篡位,社会陷入混乱之中。
综上,唐朝统治者经历了一定的思想碰撞,寻找各家思想的杂糅性,最终确立了儒家思想,并进行了儒家思想的法律化。
(2) 唐朝之前儒家思想的伦理背景
汉朝之后,到唐朝以来,儒家思想逐渐登上了政治的舞台。儒家思想大力倡导宗法原则,注重家庭,以及老幼,尊卑等,由于这种思想的普及及统治者的重视,在后来的唐朝法律中在诸子百家中提倡仁政的事,也处处可见这种思想的影子。其特点如下:儒家思想令人印象最深刻的特点就是严明的宗法制度,他们注重家庭,而对于家庭中的老幼尊卑更是及其重视,他们注重"孝悌,谨信",注重对品行的培养,追求"仁"的思想,并把二者紧密的联系起来。"爱亲孝亲可谓之仁"亦是如此。
在政治方面,儒家思想也对巩固当时的政治起着重要作用,它在强调"敬人爱人"的同时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这对政权的统治及巩固有很大的影响。儒家思想也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局限性,因为其本质还是维护封建统治制度的,所以不可能做到完全的公平,透明化。
法律儒家化的过程
(1) 汉朝时期
在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的道路中,汉朝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节点,在汉朝之前,各种思想蓬勃发展,没有确立一个具体的制度。而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推行之后,儒家思想得到了最大化的发展。在当时,儒家思想在法律上一个较大的体现为"春秋决狱",这种政策的核心就是:"在审判犯人及量刑时,更加人性化,判决官一般会揣度犯人的心理,对于那些并不是故意性的或是后期认错态度较好的采取从轻处罚",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法律儒家化的宽容性,但同时也存在了一定的弊端。
(2) 魏晋时期
这段时期,人民生活在动荡之中,统治者就更需要这种思想来管理百姓,这时的儒家法律相较汉唐时期有了一定的发展,这时的思想更加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
唐朝的法律儒家化
在经历了隋朝末期,人民生活的水深火热之后,唐朝统治者清醒的意识到了德行治国的重要性,因此在这个时期,统治者主要采取的是以德义治国为主,刑罚辅助的治国的方针,在这时的刑事方面,出现了"三纲五常","十恶五行","保辜制度","亲属相犯","缘坐制度","五服制度"等等。
在以儒家思想为主导思想的影响下,人民更注重尊卑有别,礼义廉耻,文人骚客都以追求德行,成为君子为自己的终极目标,从而在婚姻问题,财产问题,复仇问题,夫权问题方面有着新的理解。在行政方面,封建思想中的尊卑制度仍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封建社会中的上层和下层之间仍然是一种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在当时看来,一切违反孝悌制度都是有罪的,都应该受到严惩。
司法制度的儒家化
(1) 诉讼制度
儒家思想的尊卑思想,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诉讼制度也不例外
其具体分为1.管辖制度2.起诉制度3.死刑制度。
(2) 监狱管理
唐朝时期,鉴于法律制度发展较为完善,所以这个时期的监狱也是较之前看来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以德行去教化犯人,让他们真心悔过。其中包括:1.录囚制度2.悯囚制度3.伦理制度4.等级特权制度等
结语
法律儒家化,正式见证了法律的规范化,自唐朝之后,儒家思想也逐渐成为历朝历代统治者所提倡的主流思想,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仁政"之风悄然吹起,重刑罚,轻人情的时代已经过去,这不仅减轻了当时社会人民的负担,对于后面的朝代也有着先驱的影响。
当时儒家思想所提倡的"仁政",将道德伦理与刑罚手段相结合的治国方针,在现在看来都是有一定的先进性甚至是仍然有很多去值得我们学习的,所以它对我们的影响是无穷无尽的。
参考文献:
《史记》
《资治通鉴》
《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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