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加甲为“地克青龙”:凡事不顺,不平难伸十干克应癸下临辛,静守乃是上策。

戊+甲,奇仪以甲乙为青龙,为万物生发(刘恒注:甲乙者,木在天为风,万物以动;在地为木,催生万物,在人为肝胆,梳泄情志;在社会为行,创造万事),戊己为地为物质世界,转化万物,化生万物有情众生。

戊己为万物之载体,凡事得失之客观条件,戊无气+甲,诸事难成,不具备物质条件,客观因素,不具备现实意义;甲在情志为责恶,为见不平,占卦戊无气+甲者,不平难伸,正义难以被社会所接受,宜静(刘恒注静者金也)不宜动(刘恒注动者木也)

刘恒注解十干克应

戊加乙为“青龙合灵”:门吉事吉,门凶事凶。

癸辛相克_十干克应癸下临辛_癸遇到辛

刘恒注戊+乙,奇仪以戊为青龙,为万物之本体。古人对于龙之譬喻大致有三:

其一,所言青龙为戊己土,此为万物之本体;

其二,所言青龙为甲乙,此为万物之生发;

其三,所言青龙为壬癸水,此为万物之源;

古人对于白虎之标准只有一,那就是庚辛金为白虎,此为万物之纲纪,龙虎者万物生杀之表征,水火者死生之根本。

戊无气+乙,指不具备基本客观之条件而依然行事,所做没有成绩,逢门凶则诸事凶;反之戊有气+乙,逢门吉,诸事可为,乙为主观条件,戊为客观事实。

戊加丙为“青龙反首”:动作大吉,若逢迫、墓、击刑,吉事成凶。

戊+丙,奇仪以戊为青龙之实体,丙火生戊土,那么丙火为戊土之母,此处称作“返首”指子归母为返。丙为光明,戊为本实,戊无气+丙,具备成事之物质因素,丙火以名。

癸辛相克_癸遇到辛_十干克应癸下临辛

戊有气+甲,逢门迫(刘恒注宫门作用为迫)击刑(刘恒注击者地支六冲为击,刑者克也)墓(刘恒注十二长生序之墓,墓者阴阳离绝),迫、刑、墓(泛指十二长生序)、击为五行作用关系,定吉凶之本。

戊加丁为“青龙耀明”:谒贵求名吉利;若值墓、迫,惹是招非。

刘恒注戊+丁,奇仪以戊为青龙,丁为耀明,丁火于物为显,于植为花,于人为心神与生命现象十干克应癸下临辛,丁于社会为势力,为名。戊无气+丁,利于求名与拜谒权贵;如戊有气+丁,又逢门迫者,运势蹇滞,前途堪忧。

戊加戊为“青龙伏吟”:凡事闭塞阻滞,静守为吉。

戊+戊,此为伏吟(伏者复也),戊土无气+戊,事事可为,反之戊土有气+戊,凡事闭塞阻滞,宜守成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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