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的忌宜的根据
择日,在中国古典书籍上也称为择吉、诹吉、涓吉、诹日、克择或选择,民间对此则习称为「看日子」、「捡日子」、「选日子」,它是一种选择「黄道吉日」或「良辰吉时」的方术。本文之所谓择日,是指中国人参考《通书》或《农民历》选择特别时间做特别事的惯例。这种惯例通常是主事者迳据《通书》或《农民历》的用事宜忌,或到择日堂、算命馆,请教专家,以决定什么时候适宜举行诸如结婚、搬家、破土、出殡、店铺开张等事。然而选择特别时间做某事,并非中国人的专利。以现代美国为例,每年年底,会有许多出版社发行次一年的农民历('s )、园艺历( ),和占星历( ),除了一般书店外,几乎在每个超级市场的书报杂志部门都可以买到。里面的内容,有许多参考资料,极类似我们的《农民历》。而尤其是占星历,包括每日宜忌,例如,何日适合出游、购物、置产,或找异性朋友,更是与我国择日的内容相似。民众相信择日或按照择日宜忌行事的不在少数,只要看看台北市,婚、丧两事的举行,就能窥见一二。例如,结婚喜帖常在某些月份流行,而在「鬼月」几乎绝迹,在同时,许多做婚纱摄影之新人不期而至风景优美的公园,连带使他们必须担心订不到婚宴酒席;另在某些日子,赶著出殡的特别多,不同的灵车及亲属队伍塞途,连市也不得不呼吁市民,不要集中在某些日子办理出殡。
今日社会之一般行事,通常照著某种行事历,例如上班的人,周一至周五工作,周六(逢「周休二日」之周六)、周日休息;学校定期开学、考试、放寒、暑假;新官以所布达之职位生效日期走马上任;而出远门者,依事情的要求,准备好就出发了。这些事情何时当作,多依赖标准化的日历,或为不同机关依其工作需要所决定,少有「择吉」的要求。但是择日传统中,不但「入学」、「上官」、「出行」,甚至「会亲友」、「求医疗病」、「伐木」、「栽种」等,都要挑日子。今日社会虽然对於上述事件多不择日办理,但对於婚、丧典礼与搬家、开工、开市,依然是许多人必须择日而行的重要事项。在这择日行为後面,是否时间具有某种性质,而可以用选择时间的行为达到某种目的?本文欲藉用中国择日,尝试解释择日行为将「时间」作为工具而加以操弄,以遂行某种目的之象徵意义。下面将首先说明择日的有关内容,包括择日事项、神煞系统的建立、无法择日时之权变措施、择日的「时间」之性质,之後再讨论择日行为的意义。在择日行为中,时间本身被当成工具而操作,因此,将说明时间的不同观念,其中将介绍「社会文化时间」( time)之功能,然後提出「神圣时间」之概念。
前者之时间观念建立於世俗的社会文化活动中,後者则与超自然世界之活动相连。讨论将指出,择日是就「神圣时间」而言,此概念隐含择日行为的宇宙观与思考模式,而於选择时间内所从事之活动,则对当事人有非常重要的价值。作者以为,择日具有整合人类活动於超自然世界之意义,其目的在使人类活动配合,或不至於影响(冲犯)超自然世界的活动。《通书》、《农民历》与行事宜忌中国历法,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汉太初元年(104B.C.)以前,为「古历时期」;汉太初以後,到清初,历法几经改革,但原则没变,且都是中国自创之法,为「中法时期」。清代以汤若望的《新法历书》为基础,康熙年间编为《历书考成》,制成定式,系以西法与数据,合乎中历的规模,为「中西合法时期」。民国纪元以来,改用西历,即「格勒哥里历」( ),为西历时期(陈遵妫1988:78-80)。我们今天官方或正式使用的日期,即为西历,通称「新历」、「国历」或「阳历」,而於其前使用的,则通称为「旧历」、「夏历」、「阴历」、「黄历」或「农历」。择日所依据的历法,是「旧历」。依中国历书之研究,历书中有各种注记,称为「历注」,包括节气、物候,以及日常行事吉凶宜忌。
历注在汉代已经发端,经过历代发展,由简趋繁,基本形式与内容并无大异,至宋代已大体定型。有注记的历书,称为「具注历」;专门依年月时日记载行事吉凶宜忌内容的书,则称为「历忌之书」。今日所见,其较早者,有睡虎地秦简《日书》,以及在八角廊汉简、阜阳汉简、九店楚简、张家山汉简、放马滩秦简中发现的《日书》(刘乐贤1994:493)。汉王充《论衡讥日篇》称这一类载有每日行事吉凶宜忌的书为「时日之书」,且说:「时日之书,众多非一」。「历忌之书」或「时日之书」,在历代艺文经籍之志颇见记载(江晓原1995:172-176),可知自汉自清,流传不绝。今日所见,较繁备的历忌之书在干支时日下的注记,除了二十四节气,朔、望、上弦、下弦与日出日没时刻,并七十二候等天文资料外民俗择日吉凶表格图解,还有年神方位、月神方位、每日的吉凶神煞及其用事宜忌,另备五姓修宅、嫁娶周堂、太岁以下出游日,逐日人神所在,九星七色、四时大吉、二十八宿值日、各种出门、动土、婚丧嫁娶举事之吉凶宜忌等资料,以供日常行事选择合适时间。「历忌之书」或「时日之书」所载行事宜忌内容,即「历注」所载,亦为古代官方历书之重要内容。故古代官方历书之一重大功能,实为「择吉」,即为行事选择合宜时间。
唯自民国纪元改行「新历」以来,行事宜忌的内容已经不见於官方历书。今天择日所根据的为《选择通书》,或简称为《通书》,系以「旧历」为本的历忌之书,内容复杂、术语繁多,多为专业的择日先生所采用;而流传於一般家庭的《农民历》,除了包含民间相关的知识民俗择日吉凶表格图解,如农渔业资料外,并有简略的择日宜忌,一般人均可以轻易的按照上面所载的吉凶宜忌而行事,可谓《通书》之节本。这一研究同时指出,家庭实际拥有《农民历》之比率高达83.6%。《农民历》中关於术数的记载,包括择日、风水、命相。问卷分析《农民历》的内容被使用的情形,「择吉日良辰」一项的受选次数占全样本的60.3%,为「值得注意」之事(1984:34)。择日学发展之成就,以清代乾隆年间汇集与整理古代择日学的官修(钦定)《协纪辨方书》三十六卷为代表。在《协纪辨方书》〈用事〉卷,可以看到古代择日事项。该卷所列选择事项,除了据《大清会典》所载万年书,登记了「御用六十七事」、「民用三十七事」外,又据《通书》,登记了「通书选择六十事」。这些选择事项,可以反映古代官方与民间日常生活关心的事件。现今坊间出版的择日学书籍,都是将其中流行至今的常用事项加以整理说明,这些事项的名称亦见於《农民历》的每日干支下,而为「宜」、「忌」的行事项目。
根据李亦园、庄英章从《农民历》整理之择吉行事项目,可分为十类,共一百四十三项:1.生育、养育共七项。6.生活,共十七项。2.婚嫁礼俗,共十一项。7.官事,共四项。3.丧葬礼俗,共十二项。8.医事,共三项。4.祭祀祈福,共十五项。9.工商经营,共十三项。5.竖造(建筑修缮),共四十七项。10.农渔牧猎,共十四项。而其中较常以择日来决定行事的项目,以婚丧礼俗、宗教仪式、建筑营造为主,其它诸如,移徙、入宅、开市、安机械,亦普遍流行於民间(李亦园、庄英章1984:29)。由於择日事项沿用古名,今人或觉陌生,因此对於其名词的专门解释,亦往往见於坊间择日书籍与《农民历》的附载内容,许多事件因而具有现代意义而继续被接受。这些事项,可视为一个人成长过程中相随的事件,而发生於出生、工作、结婚、死亡等生命阶段,它们与个人的平安健康,或与一人或一个家族的事业兴衰有关,据此性质,我们或者可以把它视为生命礼仪(rites of )(van 1960)的一种。择日里面的神煞择日对於时辰吉凶的判断,是以「神煞」为准的。依择日学,神有吉神(善神)或凶神(恶神),凶神亦称「煞」或作「杀」。
神煞按其时间性分为年神、月神、日神和时神,神煞所在之处,称为神煞「所理之方」;其所在之时,称为「所值之时」。吉神促使事物生发或成就,凶神则导致毁损或败亡。是故某时之吉凶,即以其时所值神煞之吉凶而定。按照中国十天干配合十二地支排定的年、月、日、时的时间,若把它看成四组「六十甲子」组合的连续性符号,则干支只是计数的筹码。但是十天干与十二地支的字意本由植物之生长形态而来,又被赋予阴阳五行之性,分别代表气的某种状态,则干支的纪时法,便具有浓厚的「质」的意义。在传统思想中,五行之气在春、夏、秋、冬各表现「旺、相、休、囚、死」之性质,在十二月份里,则有「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的旺衰程度。而干与干之间有生、克、冲、合的关系;支与支除了生、克、冲、合之外,又有会、刑、害的关系。则年、月、日、时之四组干支,就其两组排比,或就一组干支在干支系统中可能产生阴阳五行之变化,可以定出许多不同关系,而界定某一时间气的性质。择日上之神煞有两种,绝大多数是用干支、四时序、或节气等推算,例如:某年、月、日、时之干支相逢,便组合成为某种神煞;或某节气之前後若干时日,即某神煞出现之时。
这些推算须具备术数的基础理论,包括河图、洛书、阴阳五行、天干、地支、朔、望、弦,二十八宿、十二律、先後天八卦、纳音纳甲、九星术、六曜、堪舆、天文历法(岁时、二十四节气、太阳出入时刻与方位)等。另有一种神煞,非由干支的阴阳五行等运算而得,而是民间习俗流传下来的;或虽由干支的阴阳五行等运算而得,但其算法不被「正统」的选择家所承认,例如「雷公箭」、「桃花煞」、「胎神」、「天狗」、「杨公忌」等。不同的术士对於此类神煞之有无,持有不同看法。至於顾客何信何从,则看择日先生的说服手段与顾客本人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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