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平等自古以来是人类社会讨论的永恒话题。在明朝中后期,随着西方平等思想的传入,以李贽为代表的有识之士在反思传统道德价值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时代意义的平等观。探讨李贽的圣凡平等观、男女平等观和士商平等观,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具有启迪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李贽 圣凡平等 男女平等 士商平等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7-0077-02

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经济开始萌芽,商品经济得到缓慢发展,大量的商业市镇崭露头角,随之而来的是市民人数大量增加,市民阶层开始兴起,从而导致了原有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开始崩塌。经济基础的变革必然会带来上层建筑的变化,在此之前的伦理观念已不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而且随着中国门户的打开,西方平等、自由观念经传教士的输入,传统的价值观念受到冲击,引起了一些有识之士的反思,他们在反思传统思想的基础之上,结合西方伦理学说,形成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李贽便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人物,他在接触西方传教士利玛窦之后,对传统的封建伦理思想进行反击,形成了较为“异端”的伦理思想,这主要体现在他的平等观方面。

一、圣凡平等观

圣人,在我国传统社会中是一种精神领袖,是指那些在精神境界和道德方面超越了“小我”,具有无限的能力,体现着人之德性最为完善的完人。儒家和道家两大思想门派中,他们有各自的圣人,但是本质具有相同性:“无私”“无我”和“无欲”。他们的不同只是体现在“治世”方面:道家讲究通过“无为”达至“道法自然”;儒家则是努力通过自我修身,企图以德感化百姓,从而达到统治的目的,具有政治倾向性。自西汉之后,道家的圣人观念在政治领域内被边缘化,儒家的圣人观取得了社会的统治地位。而且,早在儒家早期,以孔孟为代表的儒生所推崇的“圣人”本就是政治上的统治者,如尧、舜、禹等。因此。所谓“圣人”其实是集政治与道德于一体的最高的伦理标准。这种伦理标准有两个内涵:人们应该破除个人心中与国家整体利益不相一致的欲求。要求人们去除自己因私心而产生的私欲,成为无欲无求,努力地为国家服务的社会的人;在精神领域方面,需要遵守现有的道德价值规范,无须妄想超越。其实,从本质上说,这是人性从低级的自然层面提升到精神层面的要求,但是却过多地扼杀了普通人的人性。

这种“圣人”观念发展到李贽,却有了重大改变。李贽认为“圣人”并不是道德上的楷模,他们不可能超越一般人的属性。就此,李贽以人性角度来肯定圣凡平等。人性论一直以来是伦理学家探讨的主题。在明清时期,人性论大致分为三种:“人必有私”的人性论;“气质之性”与“义理之性”相结合的人性论;先天与后天相结合的发展的人性论。李贽将人性必有私作为人存在的本质性规定,而且将其作为圣凡平等的前提。人性自私在先秦时期已经被论理学家提出过,但是到宋明理学时期,朱熹即使看到了圣人有私心的一面,但是为宣扬道统思想,他否定了人性自私的一面。李贽极力反对这种观点,他从正面肯定了人必有私的人性论。同时,李贽强调圣人与凡人都具有自然属性的一面,那么圣人也必有私。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李贽承认圣人有道德高尚的一面,圣人亦私只不过是他在圣人和凡人之间寻找的共同点。他较为厌恶宋明理学的“存天理而灭人欲”的无私无欲的观点和非功利的倾向性,力求在人性自然的基础上讨论道德的普适性。

他对人性必私有着较为神圣的论断:他承认,私者,人之心。无私则无心。心在中国伦理学中占有重要位置,当“主宰”讲,也是许多伦理学家论述其伦理思想的逻辑起点。既然李贽认为心为私,私则具有了人的自然属性,而人的第一属性便是人的自然属性,所以人的自私性便是人性的起点;李贽不仅仅从人性方面来肯定“私”,他把人所有的行为和动机归为人性私,这显然已经超越了道德的范畴,他对“私”的极力支持,从侧面则是对“公”的反对,反映了人性的真实性。从人自然属性的角度来看,圣人与凡人相同,具有私的一面;从人社会属性的一面来看,李贽认为想盗跖这样的偷窃之徒也有“仁义之心”,伯夷和太公是因为文王善待他们,所以投奔他。由此可见,盗亦有道,圣人也有私心。李贽则是从人亦有私心的一面来肯定了圣凡平等。很显然,李贽对圣凡皆有私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儒家传统对圣人的崇拜,这无疑是对儒家终极价值目标的摧毁,对当时社会具有巨大的冲击力,这种具有革命性的观点遭到后来的顾炎武、黄宗羲和王夫之的批判。

李贽没有贬低自然的人性,并将其作为寻找普遍人性的基础。他根据圣凡人性起点相同,建立了具有近代意义的平等观。李贽指出,无论是凡人还是圣人,皆具“有物”之身,“有物”之身是区别每个人的客观存在。圣人之所以要求自己“格物”是因为就要超脱这种自然属性,超越这种有自然存在的有形,达到社会存在的无形。经历过“有形”的圣人可以从经验出发,明白上至天子,下到老百姓,“通为一身”的道理,更加容易达到“明德于天下的目标”。

二、男女平等观

在封建社会里,“男尊女卑”是一种天经地义的伦理规则,无人质疑,也很少有人为女子的不幸而鸣不平。而李贽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为妇女鸣不平的人。他批判男尊女卑思想,肯定男女平等,主要反映在他著作的《初谭集》《焚书·夫妇论》《焚书·唐贵梅传》中。他的观点概括起来大致有四种:一是夫妇为“人之始”,在人伦关系中处于首要位置。在封建时期,卫道士为迎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大力宣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的伦理秩序。在这种伦理关系中,君、臣、父、子是封建社会中不可动摇的核心统治力量。李贽潜心研究《易经》,受其“阴阳”学说影响,他认为“夫妇,人之始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有兄弟然后有上下”。他勇敢地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封建秩序扭转过来,按照人类的生育的自然顺序重新排列。他在《初谭集》中,反复强调“夫妇,父子、兄弟、师友、君臣”的伦理顺序。他认为生命出始,与万物之初始都是“男女两性”“阴阳二气”的作用,没有超越“一”和“理”的存在。他充分肯定了妇女在人类之初产生的巨大作用,他说:“故吾究物始,而但见夫妇之为造编也。是故但言夫妇二者而已。”从而肯定了夫妇在人伦关系中的首要地位,否定了“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定论。

他提倡“贤妇”同时也提倡“贤夫”,要求夫妇都应贤能,可见李贽从人类之起源上肯定了夫妇平等。二是男女智力平等。李贽肯定不少女子的才识,驳斥了妇女见识短,不堪学道的偏见:人有男女,但是见识长短不分男女,只是说男子见识长,女子见识短,是不符合常理的。李贽认为男女在智力上没有什么区别李贽批判道家学说,如果把妇女放在与男性同样的环境中,让妇女有学习和广见闻的机会,女人会更加聪明,她们的见识会让男子羞愧难当。李贽在《才识》篇中列举了25位有才识的妇女,赞扬她们是“大见识人”“是真男子”,肯定了她们和男子中有作为的出类拔萃的人物一样有智慧。三是婚姻平等,反对“从一而终”,赞成寡妇改嫁。李贽反对北宋理学家程颐宣扬的妇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谬论。他认为妇女死了丈夫之后,生活会更加困苦不堪,他赞扬寡妇改嫁。他在《初谭集》里写了两个具有鲜明色彩的人物,用以赞扬支持儿媳改嫁的婆家,批评反对儿媳改嫁的婆家。他写道:庾亮的儿子遇害身亡,他儿媳的娘家人给他写信,谈及女儿改嫁的事情。庾亮回复道:“贤女尚少,故其宣也”。支持儿媳改嫁。李贽极其表扬地写了个“好”字。但是对同时期的王戎则是严加批评。王戎儿子死后,他恪守宋明理学的伦理纲常,不让儿子的未婚妻出嫁,致使这位少女至死未嫁。

李贽对此表示十分愤慨,骂王戎“不成人”。而且,在明朝末年是封建礼教极盛时期,理学得到空前地强化和具体化,使得人们认识到妇女改嫁是极其不光彩的事情意识强化。但是,即使是这样,李贽仍支持妇女婚姻自由,他强烈反对节妇烈女,主张寡妇改嫁,实属难能可贵。四是他强烈反对广为流传的“女人祸水”论。李贽指出,一些人把国家败亡的罪过归咎于妇女的错误是极其不道德的,他对此类观点进行了强烈的反驳。他拿西周做例子,在周幽王政乱国亡后,大多数人认为是因为女子的关系;夏桀宠爱妹喜导致夏朝灭亡,而吴国的败亡是因为夫差迷恋西施。他对此观点进行了反驳,他说道:声色是非常令人感到诱惑的,可能会导致伤风败类,国破家亡,这是需要大家予以杜绝的,但是国破家亡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女子,实质是在于治理国家的人,即国家的兴衰应该看其本质,是“卑卑者”不会治理国家,归罪于妇女,为治理者推卸责任,是本末倒置的行为。而且,他肯定了妇女嫉妒的正当性,女人嫉妒实际上是对男子实行多妻的一种抵制和反抗。李贽批判了延续数千年的封建礼教,对残害妇女的封建伦理纲常进行了讨伐,对处于社会底层的妇女深表同情。他的妇女观标志着男女平等思想的萌芽,对后世有启示作用。 三、士商平等观

在传统的君主制社会中,统治者往往采取重农抑商政策。但是在明朝中后期,经济凋零,需要发展生产,促进经济流通,统治者往往对工商业者采取一些鼓励的政策,使得一些商人也得到了社会的承认,肯定了工商业者与士、农的平等,他们的不同只是行业分工的不同,但是在社会价值方面是平等的。这种思想在王阳明那里已经得到了肯定,他不反对做学问的人谋取利益,只要是心态较好,虽然终日做买卖,但也不危害可以成圣成贤。王阳明之后,泰州学派继王学兴起,他们当中的成员基本是商人出身。其实这表明,传统的士商观在新的社会经济事实面前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进一步说明了职业的道德评价尺度已经逐步放宽,士农工商的界限和伦理秩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种变化给李贽在理论上为士商平等提供了事实和理论的准备。李贽从“人必有私”论的角度肯定市商平等,他认为做生意的人在寒暑中为了获得利益而坚韧痛苦的行为,是符合圣人思想的,顺应商人追求“富贵利达”的人性,这样社会必然会发达,天下必能安定。他指出“穿衣吃饭李贽批判道家学说,即是人伦物理”,把人们追求物质生活的欲求上升到“理”的高度,认为人伦物理包含在人们具体的物质生活中,商人为追求利益的买卖行为必然也符合人伦物理。而且,他义正言辞地批判了“商贾卑贱”的观点,用较为犀利的语言批判了卫道士的心中有利而不说利的虚伪性。李贽的士商平等观符合了当时社会的发展需求,为商人追求利益的行为提供了理论上的保障。

李贽一反传统伦理思想的论调,在儒家的话语霸权外自成一家另开天地,大谈“圣凡平等”“男女平等”“士商平等”的平等观念,在当时具有启蒙作用,使得封建的等级观念在当时和后世的人们的头脑中深深地打了折扣,引起了后人对封建等级观念和理性的深刻批判。李贽的平等观对当代仍有启示意义:平等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前提,李贽对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病症深有感悟,所以他强调,唯有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平等才能促进社会安定和发展,也只有实现真正的平等,人才能得到充分自由的发展,才能依据自己的情况施展才能。李贽的平等观启示我们,要在当今大力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背景之下,努力地做到官民之间、性别之间、身份之间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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